| 南乐县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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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04 09:42 文章来源:南乐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南乐县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奥运期间生产经营安全,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有关文件精神及《濮阳市商务局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南乐县商务局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杨朝民任组长,杨新鹏、李银泽、李爱民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调节股。
二、商务局相关股室及公司责任分工
1、市场运行调节股负责指导大型超市、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及酒类流通安全工作,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等标准进行屠宰和品质检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严防人为破坏肉品质量,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严格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杜绝酒类中毒事件发生。
2、商业改革发展股负责加强辖区内农(集)贸市场等商品市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3、商业贸易总公司、物资总公司、外贸总公司负责系统内部的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开展,并将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督查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对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不定期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行动的开展。
南乐县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0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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